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天堂与地狱 #85

85.但是,那些基于

85.但是,那些基于外在人的感官经验判断一切事物的人几乎无法理解神是一个人。因为感官人只能基于尘世和尘世之物来思想神,因而以思想一个肉体和属世之人的方式来思想一个神性和属灵之人。他由此得出的结论是:神若是一个人,必和宇宙一样大;若统治天与地,必如世上的国王那样借助许多人来统治。若被告知,天堂不像尘世那样有空间的延伸,他一点也不明白。因为凡仅出于自然界及其光来思考的人必照着诸如显现在他眼前的那种延伸来思考。但是,以这种方式思想天堂就大错特错了。天堂的延伸不像尘世的。在尘世,延伸是确定的,因而是可测量的;但在天堂,延伸是不确定的,因而是不可测量的。在下文关于灵界时空的章节,我们会看到天堂的延伸是什么样。

此外,人人都知道肉眼的视觉延伸得有多远,即:能延伸到极其遥远的太阳和恒星那里。凡深入思考的人都知道,属于思维的内在视觉延伸得更广泛,而更内在的视觉必延伸得还要广泛。那么至内和至高的神性视觉又该怎么说呢?由于思维拥有这样的延伸,所以天堂的一切事物与那里的每个人共享,构成并充满天堂的神性也是如此,如前面章节所说明的。

属天的奥秘 #3382

3382.“遵守我的

3382.“遵守我的吩咐、诫命、律例、律法”表示通过不断来自祂自己的启示;也就是说,正如通过试探那样,主也通过这些启示将神性本质与人身或人性本质合一。这从以下事实清楚可知:“遵守吩咐、诫命、律例、律法”这些话暗示了圣言的一切事物,或各个方面;“吩咐”是指总体上圣言的一切事物;“诫命”是指内在事物;“律例”是指外在事物;“律法”是指具体的一切事物,或每个具体细节。由于这一切论及主,主自永恒就是圣言,这一切事物都来自祂,所以内义不可能说祂去遵守这些事,而是说当处于人身或人性与神性合一的状态时,祂把它们显示给自己。
乍一看,这些事似乎的确与字义相距甚远,甚至与最接近文字的内义相距甚远。尽管如此,当世人读到这些话时,这就是它们在天上的含义,因为如前面数次所说明,并从举出的例子(1873-1874节)所看到的,字义在升向天堂的过程中会逐渐脱去,并另有天上的含义取而代之;这天上的含义如此不同,以至于字义几乎无法被认出是它的源头。因为天堂居民脑海里的观念是,圣言的整个内义都与主有关;圣言里的一切事物都来自主。他们脑海里还有这样的观念,主在世时出于神性、因而出于祂自己思考,并通过不断来自神性的启示而为自己获得一切聪明和智慧。因此,他们从上面这些话中不会感知到别的。不能说主“遵守吩咐、诫命、律例、律法”,因为祂自己就是圣言,因此祂自己就是吩咐,祂自己就是诫命,祂自己就是律例,祂自己就是律法。事实上,这一切规则都视祂为它们的最初源头和最后目的。所以就至高意义而言,上面这些话只能表示主的神性通过不断来自祂自己的启示而与其人身或人性合一。和其他人不同,主出于神性,因而出于祂自己思考(参看1904, 1914, 1935节),并通过不断来自神性的启示而为自己获得聪明和智慧(1616, 2500, 2523, 2632节)。
从内义观之,许多经文可以说明,从真正意义上说,“遵守吩咐”表示总体上圣言的一切事物;“诫命”表示圣言的内在事物;“律例”表示圣言的外在事物;“律法”表示具体上圣言的一切事物,或说圣言的每个具体细节。我引用其中一些经文,如诗篇:
在路上完全、行在耶和华律法中的,有福了。遵守祂的法度的,有福一。哦,但愿我的道路是向着遵守你的律例!我必守你的律例,不要完全撇弃我哦。我全心寻求了你,求你不要叫我偏离你的诫命。我将你的话藏在心里,免得我得罪你。耶和华啊,你是赐福的!求你将你的律例教训我。我用嘴唇传述你口中的一切典章。我喜悦你法度的道路。我要默想你的法则,看重你的道路。我要以你的律例为乐,我不忘记你的话。求你补偿你的仆人,使我存活,我就遵守你的话。求你开我的眼睛,使我看出你律法中的奇妙。求你不要向我隐藏你的诫命。求你照你的话将我救活。求你将你的律例教导我;求你使我明白你诫命的路。(诗篇119:1-27)
这整首诗篇论述的主题是圣言和构成圣言的事物;显然,这些事物是“诫命”、“律例”、“典章”、“法度”、“法则”、“道路”。然而,从字义决不能看出它们具体表示什么。从字义上看,它们几乎就是同一个事物的重复;但从内义可以看出,“诫命”的含义完全不同于“律例”的,而“典章”、“法度”、“法则”和“道路”又各自具有不同的含义。
在诗篇的别处:
耶和华的律法完美,使灵魂苏醒;耶和华的法度确定,使简单人有智慧;耶和华的法则正直,使心欢喜;耶和华的诫命纯洁,使眼睛明亮;对耶和华的敬畏洁净,立定到永远;耶和华的判断真实。(诗篇19:7-9)
列王纪:
大卫嘱咐他儿子所罗门说,遵守耶和华你神的吩咐,照着摩西律法上所写的行在祂的道上,谨守祂的律例、诫命、典章、法度。(列王纪上2:3)
“遵守吩咐”表示总体上圣言的一切事物或各个方面,因为这个词是首先提到的,并指向接下来不怎么总体的词。实际上,“遵守吩咐”和遵守当要遵守的是一回事。摩西五经:
你要爱耶和华你的神,尽你一切的日子遵守祂的吩咐、律例、典章和诫命。(申命记11:1)
此处“遵守祂的吩咐”或遵守当要遵守的,同样表示总体上圣言的一切事物,或各个方面;“律例”表示圣言的外在事物,如仪式和那些代表并表示内义的事物;而“诫命”表示圣言的内在事物,如那些与生活和教义,尤其与内义有关的事物。蒙主的神性怜悯,“诫命”和“律例”的含义将在别处予以讨论。

属天的奥秘 #3241

3241.“底但的子

3241.“底但的子孙是亚书利族、利都是族和利乌米族”表示来自第二类的衍生物。这从“底但”的代表清楚可知,“底但”是指那些处于信之良善的人,严格来说是指那些处于来自良善的信之真理的人(3240e节)。它们是来自第二类的衍生物,这是显而易见的。底但的这三个儿子尤表来自良善的信之真理;至于每个儿子表示什么,这的确可以告之,却不能从圣言中的其它经文来证实,因为别的地方再没有提到这些名字。
主的国度包含无数种良善和真理;但这无数种仍构成一个天堂。事实上,这些不同种类如此之多,以至于没有哪两个社群是一模一样的,也就是说,没有哪两个社群拥有一样的良善和真理(684, 685, 690节)。在该国度,一个天堂是由许多不同事物或部分构成的;主以这种方式安排这些事物或部分:它们都和谐一致。多个的这种一致或和谐是由主通过使它们都与祂有关而实现的,或说主因它们都与祂有关而在它们当中创造了和谐或一致(551节)。此处的情况类似人体的器官、肢体和内脏;其中没有哪两个是一模一样的。然而,尽管它们彼此各不相同,却仍构成一体;这是因为它们都追溯到一个灵魂,并通过这个灵魂追溯到天堂,因而追溯到主。事实上,凡与主无关的,什么都不是。由此可见,真理和良善在种类上的不同是数不胜数的。在属灵教会中,它们的种类,事实上最总体的种类,由亚伯拉罕与基土拉所生的这些儿孙来表示。
属灵教会成员不像属天教会成员那样对良善和真理拥有感知,而是承认他们所学到的东西是真理。因此,他们不断争论真理,推理它们是不是真的。每个人都坚持自己的教会所支持的教义,称其为真理。这就是如此多不同的源头。此外,大多数人都基于表象和谬误或错觉得出关于良善和真理的结论,这个人以这种方式得出结论,那个人以那种方式得出结论;却没有人出于任何感知得出结论,他们甚至不知道什么是感知。由于他们的理解力在信之良善和真理方面如此昏暗,所以在最重要的一点,即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和神圣发出上产生争论也就不足为怪了。属天人感知到,这些不是三,而是一;但属灵人却住在三的观念中,尽管他们愿意认为它们是一。既然在这最重要的一点上都存在纷争,那么显而易见,教义事物上的差别和不同一定是数不胜数的。由此可知此处提到的这些人的名字所表示的衍生物来源于何处。不过,尽管在教义事物上存在如此多的差别和不同,也就是存在如此多的衍生物,但当所有人都承认仁爱是教会的本质或基本要素,或也可说,当所有人都视生活为教义的目的时,也就是当所有人都去问一个教会成员当如何生活,而不是问他的观点是什么,或他是怎么认为的时,它们仍一起形成一个教会。因为在来世,每个人都照着他生活的良善,而非与生活的良善分离的教义真理而被主分配一个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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